桂农机监〔2014〕2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自治区领导的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预防农机事故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4个督查工作组,于 2014年1月21日至23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高雄副主席等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机局、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运、春节期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27号)情况。
(三)贯彻落实1月19日召开的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采取自查自纠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采取明查和暗访交叉进行的方式。
三、督查组及督查地市
第一组
组 长:李一洪
成 员:黄卡林、李志农、杨华群
督查地市:河池
第二组
组 长 :冯彧
成 员 :奉勇
督查地市:柳州、来宾
第三组
组 长:韦秉仕
成 员 :陆干温
督查地市:南宁
第四组
组 长:劳 东
成 员:韩德梅
督查地市:百色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与接受督查相关工作,并层层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二)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
(三)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认真总结,并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