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兴宁区农机系统每一位党员及领导干部熟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基本条文,进一步增强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2016年10月8日,兴宁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召开了开展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会议,兴宁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各镇农机站正副职领导及全体党员、特邀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兴宁区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局长参加了会议。
首先,兴宁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黎锬同志传达了中共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与参会人员逐条逐句研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其次,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英汉同志要求全体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的相关内容,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会后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各镇农机站要认真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每一位党员及领导干部要通过网络逐条手抄笔记并研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基本条文烂熟于心,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学懂弄通问责范围、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明确问责重点,并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兴宁区农机系统开展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会议的召开,为该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